关于禁止采挖竹笋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1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校园竹林是校园的重要景观,是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实验林。为保护校园竹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采挖竹笋,一经发现,现场没收采挖工具及非法所得,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