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学院“高知楼”二期分配方案〉的通知》(校发[2010]4号)精神,
个人填写的《“高知楼”二期住房申请表》应尽可能全面详实,表中个人、配偶及房改福利等栏目必须全部填写,如果某栏目没有需填写的内容则填写“无”字,家庭成员只需填写直系亲属。配偶不在黄山学院的,配偶单位应签署配偶在对方是否享受住房福利(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等)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说明1中要求:“交表同时验交户口本、房产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各类证件的原件由报名人所在部门进行查验,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然后在核对过的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查验后,原件退还本人,请查验人在《申请表》的申请人部门一栏中签署“原件已查验”字样,加盖部门公章。复印件装订在《申请表》后。
根据《黄山学院“高知楼”二期分配方案》第十六条的要求,各部门在收齐纸质《申请表》并履行审核程序后,
特此通知
“高知楼”二期分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