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所辖住房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2-01-12浏览次数:179

校所辖范围内房屋各住户:

 为加强属地疫情防控,做好住房安全管理,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及黄山学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黄山学院职工集资房合同》《黄山学院出租房管理办法》,现就学校所辖范围内住房管理通知如下:

 一、学校所辖范围内房屋购房户户主、承租户户主对房屋内居住、往来人员的疫情防控、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等一切责任负全责。

 二、所有住户在2022年1月15日前对房屋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涉及公共区域的请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修。

 三、学校所有分配的出租房仅限教职工本户居住,一律不得转租。若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租(借)给他人使用,请在2022年1月31日前将房屋退回学校。若没有按时退回房屋,按廉租价的5倍收取租金,学校将收回房屋且不批准转租者住房调整和购房申请。对违反疫情防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四、学校将于下学期对所辖范围内住房进行集中清查。

 五、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9805598315

特此通知

黄山学院教职工住房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