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绿字﹝2017﹞6号、《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皖绿办〔2022〕2 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教秘发〔2022〕32 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年义务植树工作。
一、参加人员及组织形式:全校师生适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组织形式:学院、部门;党支部;学生团体、协会等多种组织形式。
二、尽责形式: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部门,各院系采取认种认养校园绿地(创建文明校园环境卫生包保责任区的绿地部分)尽责形式。
2.除学校统一组织造林绿化外,其他组织形式可根据各自情况,采取合适尽责形式;
3.各学院、部门做好宣传及数据统计工作。
三、高度重视。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绿色学校创建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
四、认真落实。请各学院、部门科学谋划,制定义务植树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抓好任务落实。
五、做好汇总,及时上报数据。
春季义务植树活动请各部门、各学院于4月15日前报送总务处。年度义务植树活动于11月25日前报送总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林 2546665;电子邮箱:fanglin@hsu.edu.cn
总务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