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知园存量房住户退还学校原住房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219

各位退房户:

    根据《黄山学院知园存量房分配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购买知园存量房住户退还学校原住房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房时间:请各退房户于 2021  1130日前将原校内住房归还学校。对于逾期不交回原住房的住户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集中退房时间如下:

1125日(周四) 830分—1130分:率水校区;

1125日(周四)1430分—1730分:金山小区;

1126日(周五)830分—1130分:横江校区。

如因故无法参加集中退房的,请联系工作人员安排其他时间退房。

退房联系工作人员:刘齐,电话:19805598315

二、退房要求:

1.住户在交付原房屋时,装璜固定厨柜等设施不得移出或破坏,不得破坏原有结构;

2.水电设施(水表、电表、水电线路等)完好无损;

3.装修、装璜部分(退房时不得拆除原装修和装璜部分)、地面(含地板、地砖)、吊顶、墙面等不得人为破坏;

4.务必将原住房打扫干净,私人物品全部清走;

5.水表、电表登记基数,并及时缴清水电费(提交相关凭证)

请原住户填写退房交接单,在退房时与总务处当面清点验收。如人为损坏,将由学校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原住户承担。

三、住户凭退房交接单、购房合同、收据(发票)等到财务处办理房款退还手续。

 

                总务处  财务处

                 20211115